当前,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进一步纯正征兵风气、严肃征兵纪律,维护征兵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应征青年及家长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征兵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廉洁征兵相关规定,寒亭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现就治理打击“兵托”违纪违法行为公告如下:
一、如何分辨“兵托”
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抓严抓实廉洁征兵工作,社会层面所谓的征兵“关系户”“后台”已无可乘之机,但仍有一部分投机者,利用应征青年及家长入伍心切的心理,虚构与兵役机关、部队有关领导存在特殊关系,谎称能通过“打招呼、走后门”帮助违规入伍、通过体检政考、“选择好方向”,这些妄图通过“暗箱”操作,帮应征青年入伍收取费用的群体都是“兵托”。
二、“兵托”带来的危害
1、骗取群众财产,侵害群众利益。向“兵托”寻求帮助,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引发家庭矛盾和社会纠纷。
2、损害党和军队形象。应征入伍是严肃且光荣的事业,投机取巧者的欺骗、虚假宣传容易滋生不正之风,影响党和军队的公信力,动摇国防动员工作的群众基础。
3、引发连锁违法风险。易衍生团伙诈骗、敲诈勒索等次生违法犯罪行为。
三、相关法律责任
1、“兵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数额较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为“兵托”提供协助、充当同伙的,依法以共同犯罪追究责任;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从重处罚。
3、应征青年及家长主动向“兵托”支付财物谋求入伍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纳入廉洁征兵负面名单,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行贿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征兵工作人员参与“兵托”违纪违法活动的,从严从重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征兵工作条例》(2023年5月1日施行版)第五十六条明确:通过提供虚假入伍材料或者采取行贿等非法手段取得入伍资格的义务兵作退回处理,相关待遇予以取消、追缴。
四、防范“兵托”“五要、五不要”
(一)“五要”
1、要认准官方渠道。寒亭区涉征兵信息以“全国征兵网、中国民兵、齐鲁前哨、画乡寒亭”公众号发布为准;报名、咨询只通过街道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站和寒亭区征兵办公室等官方机构。
2、要全面了解公开政策。认真阅读官方发布的征兵公告,清楚了解入伍条件、标准、流程、优待政策;参加武装部组织的政策宣讲会、咨询会,向工作人员面对面咨询。
3、要保持清醒头脑。相信制度,坚信征兵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定兵结果由量化考评、集体决策决定; 理解“择优录取”的原则,不存在“保过”“内部指标”。对任何自称“有门路”“认识领导”的人,立即保持高度警惕。
4、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妥善保管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个人证件,勿轻易交予他人;在非官方平台、社交群组中,谨慎透露个人和家庭详细信息。
5、要勇于斗争和监督。如果遇到或怀疑“兵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向寒亭区征兵办公室、人武部纪委或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二)“五不要”
1、不要相信任何“私人承诺”。凡是声称“我能帮你搞定”“包过体检/政考”“保证去好地方、好兵种”的,都是骗子。
2、不要轻信“特殊身份”。无论对方自称是退役军官、现役军人亲属、政府工作人员还是“内部人士”,只要其行为与官方程序不符,都不要相信。
3、不要参与任何非官方“运作”。拒绝参加任何私下组织的“培训”“辅导”或“见面会”;不参与任何声称可以“修改学历、年龄、体检结果”的非法操作。
4、不要转账汇款或给予财物。无论金额大小,无论理由多么动听(打点、请客、押金),绝不向任何个人账户转账或赠送财物。
5、不要心存侥幸走“捷径”。入伍没有捷径,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入伍,本身即违规,且极易上当受骗,最终“人财两空”。
五、监督举报渠道
为便于群众监督举报,现将寒亭区治理打击“兵托”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征兵咨询电话:0536-7276371
征兵举报电话:0536-8536710
现场举报地址:寒亭区民主街3216号。
我们将严格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对所有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快查快办,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特此公告。
寒亭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寒亭区人民武装部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1月14日